教局擬推家校電子通訊指引
【本報消息】教青局長老柏生回覆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時表示,計劃推出教師及家長使用電子通訊軟件指引,旨在提供原則建議,讓學校能訂定適合自身校本的操作指引,由學校、家長及學生根據善意原則平衡各方需要。
私框已減教師工作
蘇嘉豪書質促當局正視教師超時工作。老柏生回覆指,特區政府二○一二年實施“私框”後,一直推出多項政策支持教師的教學工作。同時透過教育發展基金的“學校發展計劃”,資助學校聘請五類專職人員,協助處理教學準備工作及支援活動安排,減輕授課教師的非教學工作量。
教學人員查詢、建議、投訴超時工作的報酬、補償休息時間等,可聯絡學校、教青局和政府部門。“私框”頒佈後的二○一二/二○一三學年起,教青局共收到十一宗查詢、建議及投訴個案,全部已跟進。教青局每學年並蒐集各校教學人員授課時間和倘採取的超時授課資料,結合私立學校帳目核准,藉此確保學校帳目支出符合法規要求。
教師工作除教學職務外,亦包括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給予學生輔導等非教學職務,以及教師個人的專業發展。教青局鼓勵學校在保障教師休息及關顧學生發展成長作出平衡,以體現“私框”提升教師職業保障的目的。
教師受勞動法保障
蘇嘉豪關注教師每學年面臨“一年一簽”壓力,會否與教育界商討更合適的處理方式以取代“留任書”?老柏生回覆指,教師如同其他行業一樣,根據《勞動關係法》規定,除因滿足“臨時需要”的聘用情況外,其他教師的勞動合同一律視為“不具期限的合同”,故不存在學校每學年與教師洽商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
考慮到學校必須有充足時間審視和規劃新學年的人力及教學安排,客觀需要及早了解教師新學年的工作意向,教青局持續關注及與學校溝通優化安排。現時所有學校通過不同方式統一向教師蒐集留任意向,避免令個別教師產生不必要壓力。
教青局今年四月已向學校發函,要求規劃新學年人力資源、招聘教學人員及訂立勞動合同以及教學人員工作表現評核時須嚴格遵守“私框”、《勞動關係法》及《學校運作指南》等規定,避免引起不必要誤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