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長按土地法宣吿批給失效 街總正申請重批
澳坊校運作不受影響
【本報消息】位於馬場區的澳門坊衆學校所在地,被運輸工務司司長宣告基於廿五年批給期屆滿,街總沒有適時申請土地續期,宣吿批給失效。街總會長吳小麗表示,已向政府申請重新批地,當局正處理相關手續,並保證這段時間學校繼續正常運作。
屆滿前無申請續期
政府一九九四年把該塊土地無償批給街總辦學。特區公報昨日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指出批給合同第二條款規定,土地租賃有效期至二○一九年一月四日,但不妨礙其可連續續期至二○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根據《土地法》規定,已轉為確定的無償租賃批給,須經行政長官預先許可方可續期,並須於批給期或其後的續期屆滿前九個月至六個月的期間提出申請。鑑於合同訂定的期間屆滿,街總沒有適時提出批給續期申請,故批給失效且效力亦隨之被消滅。
吳小麗受訪表示,街總在批示刊登前已與相關部門溝通,已申請重新批地並交齊了所需的文件和資料,當局正處理相關手續,估計很快可以重新批給土地作教學用途。相關部門亦保證不影響教學工作,學校會繼續如常運作。刊登公報是行政程序,必須按照《土地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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