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報稱地盤散工的58歲羅姓本澳男子懷疑訛稱認識勞務公司職員,以聘用餐廳員工為由委託他人尋找有意來澳工作的內地人。12名內地事主先後支付了1.2萬至1.8萬元不等的中介費,羅某在被催促盡快辦證過程中最終承認詐騙,聲稱騙得的款項已全數用作賭博。
案情指,司警本月21日接獲一名本澳男子報案,他稱是在去年6月經朋友介紹認識羅某;同年11月,羅某聲稱認識新口岸一間勞務公司的員工,獲悉該公司正協助本澳一間餐廳招聘外僱。經瞭解,申請有關外僱名額的人士需支付2萬元人民幣中介費,其中每人要先繳納1.2萬元作為辦證,可於事成後再支付尾款;羅某為吸引他人幫忙,又指每成功介紹一人申請可獲得1000元報酬。該名本澳男子見「有錢搵」,遂「落力」推銷有關職位,成功介紹4名內地人士申請外僱工作,並將4.8萬元人民幣交予羅某。
有人懷疑食髓知味,表示勞務公司提高了價格,之後的申請者需繳納2.3萬元中介費,前期的辦證費用亦增加至1.5萬元。上述本澳男子之後再找到6名內地申請者,同時亦繳交了第二筆合共9萬元人民幣辦證費。其後羅某再次以勞務公司升價為由,將中介費提升至2.6萬元,並指前期需繳納的辦證費更增至1.8萬元。是次再有2名內地申請者中招,被羅某捲走3.6萬元。去年12月至1月期間,羅某騙走12名申請人合共17.4萬元。
相關事主透過上述中介人不斷查詢辦證事宜,羅某在被追問期間不勝其煩,最終承認根本不認識勞務公司職員及無能力協助辦理外僱證,並退還了2.4萬元。12名內地事主苦苦追不回錢,懷疑被騙遂委託上述本澳男子報警。司警接報邀請羅某前往警局協助調查,他承認詐騙及已將贓款全數用於賭博。當局現時已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將羅某移送檢察院,案件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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