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七審查準則引起社會巨大迴響
立法會選管會制定七大準則,嚴審參選人資格,一口氣篩走直選五個參選組別,涉及三十一名候選人。消息公佈後,引起社會巨大迴響。特區政府表明支持選管會依法履行職責,多個社會團體及多名現屆議員也紛紛表態支持。此外,社會也有聲音對選管會的做法,以至警方提供的證據等多方面均抱質疑。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指出,是按照警方提出的資料和近期終審法院的判決作出決定。相關準則在審查階段提出,有關卷宗內已記載準則的訂立及要求警方調查等時間。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則一再重申,警方收集參選組別相關資料是按選管會的要求及標準,包括七條參選立法會資格準則。至於相應機關是否同意警方搜證方向、如何認定則屬於對方的權限。社會對今次「DQ」事件議論紛紛,有市民認同亦有反對。據悉,更有人在網上發起聯署,要求撤回決定。
七個參加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組別,共有二十三人經立法會選管會審核不具參選資格,其中有六組中的二十一人被認為存有事實證明不擁護澳門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門特區。對此,選管會主席唐曉峰稱,選管會是按照警方提出的資料和近期終審法院的判決作出決定。他提到判決中明確肯定澳門基本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定的憲制制度和相關體制,選管會作為一個監督選舉的機關,有責任就有關法律各方面作出跟進處理。他承認是參考終審法院六月四日的集會判決。對於選管會審查資格時有否受到壓力,唐曉峰稱,選管會由開始成立至今一直是依法處理所有問題。關於七大審查準則何時制定,他指相關準則在審查階段提出,有關卷宗內已記載準則的訂立及要求警方調查等時間。他又指,近日有聲音誤以為部份立法會參選人曾發表批評政府施政等言論,被視為不具參選資格,為了以正視聽,所以向社會大眾解釋相關資訊,重申任何市民都有言論自由。
警只按選管會準則搜證
警方搜證方面,保安司司長黃少澤重申,警方無權介入立法會選舉,收集參選組別相關資料是按選管會的要求及標準,包括七條參選立法會資格準則,一切搜集方式均依法和根據公開的資料收集。對於警方是否已帶有一定立場收集參選組別資料,黃少澤稱,警方開展任何工作都有一個基本方向,這是警方的責任,至於相應機關是否同意警方方向、如何認定則屬於對方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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