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新城A區5254個經屋單位現正接受申請,為讓居民進一步了解新經屋法的修法重點以及是次經屋申請須知,街坊總會北區辦事處日前舉辦「經濟房屋申請講解會」,邀請房屋局代表到場為居民進行講解,並回答居民疑問。街總副理事長、街總北區辦主任周宜心期望是次講解會能讓居民清楚新經屋的申請規定,又希望政府減免經屋土地溢價金,加快推動夾屋,回應社會置業訴求。
是次講解會於日前假馬黑祐頤康中心進行,由房屋局公共房屋廳廳長陳華強、經濟房屋及援助處長繆燦成到場主講,吸引約60名居民出席。與會者主要關注在取得經屋後有家團成員移民、離世或離婚後的處理方式,而對於經屋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之日前的12個月內須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的規定,亦希望釐清相關定義。亦有與會者關注到在申報資產淨值的同時是否亦需要申報負資產等問題;另有與會者就稱,打算與女朋友申請經屋,但評分考慮家庭結構、家庭元素、留澳時間等,已經「打定輸數」,希望政府可有針對性措施,協助青年上樓。
周宜心表示,是次經屋申請使用新經屋法,經屋「永遠姓經」,只作長期自住用途,未來出售亦只能按購入價賣回予政府,且須扣減還原工程等費用;同時規定預約買受人及其家團成員1年內在經屋居住不足183日,一經發現,每次將被科處單位最初售價5%至15%的罰款,嚴重者更可被解除合同。由於部分居民未必清楚新法內容,政府須多加向居民講解相關規則,讓她們可在綜合考慮自身情況後再作申請。
周宜心又認為,新經屋法以評分方式排序,令有需要的家團更易成功上樓,但對於個人申請的青年或是新婚夫婦而言,機會仍然渺茫,她期望研究將部分T0、T1戶型的單位專門開放予上述人士申請,同時加快完善置業階梯政策,特別是加快推動夾心階層房屋,正視長年位於經屋申請隊尾的個人申請及夾心階層的住屋問題。此外對於新經屋的售價問題,她亦期望政府可考慮減少或豁免土地溢價金,以減輕申請者的經濟負擔,同時避免推高私樓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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