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下午在香港高等法院判決,24歲男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以及恐怖活動 2項罪成,後日 (29日) 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 (2020年) 7月 1日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灣仔警方防線,令 3名警員受傷。 香港傳媒引述法官判詞表示,合理相信有關口號可煽動分裂國家,被告亦明知口號帶有“港獨”意思,展示目的是向他人傳達分裂含義,而被告無視停車警告並撞向警員,是刻意挑戰代表法治的警方,行為涉及嚴重暴力,嚴重危害公眾安全,意圖透過威嚇公眾達到政治目的。 (何嘉敏 雷翠雲) 發佈時間:2021-07-27 17:07:16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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