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法案昨日獲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法案建議增設高級警長、高級消防區長及高級關務督察的職位,並設立專門的評審委員會評核保安部門人員晉升。
保安部隊人員通則法案建議增設高級警長、高級消防區長及高級關務督察的職位,使基礎職程與高級職程互通為單一的垂直職程,並修訂晉升方式,建議設立專門的評審委員會,成員包括具備相關專業資格及知識的保安部門以外人員。並設立專門的評審委員會評核保安部門人員晉升,以及容許保安部隊人員匿名投訴上級。
有議員關注法案通過後,新的保安部隊職程可能有所不協調,例如高級警長第四職階有五百七十薪俸點,高於上級副警司的第一職階的五百四十點。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稱,相關情況在政府其它部門均普遍存在,當局將調整受影響人員的職階,認為相關做法沒問題。
保安部隊人員通則 增設高級警長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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