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宋碧琪昨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表示,職程制度是深深影響廣大公務人員的職業生涯發展,特區政府應因應社會發展,設立檢討機制,進一步推進職程制度完善,以構建更為合理、更為科學的、更為公平的職程制度,讓廣大公務人員能有空間發揮所學、所長,以促使公務員有更好的職涯發展。
宋碧琪表示,經過多年的改革發展,公職制度得到了不少的完善發展,尤其2018年《澳門公共行政人員通則》修改,將195與260的職程合併,並取消了主管人員被終止委任後回原職程的六個月試用期制度,使公職人員的發展得到進一步提升及保障,進一步回應了公務人員的訴求。然而,隨著社會對公共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多,單一形式的改革,難以改善公職內部機構職能不清、公職人員發展空間不足及差別對待的不公、跨部門協作等根深蒂固的問題。
宋碧琪表示,特區政府提出了「先立後破」的發展方向,以穩中求進進行行政改革,這使社會對行政改革增強了發展的信心,更寄予很高的期望,特別是廣大的公務人員希望能在部門合併中優化職能、職程制度,讓公務人員有向上流動的公平發展,更希望能在社會的發展中,進一步完善公職退休保障、進一步簡化公職招聘制度,鬆綁公務人員發展,使公務人員能真正流動起來,以更好提升公務人員的士氣,以更好推動公共行政的發展,以更好推動澳門社會的持續發展。
她建議職程制度是深深影響廣大公務人員的職業生涯發展,特區政府應因應社會發展,設立檢討機制,進一步推進職程制度完善,以構建更為合理、更為科學的、更為公平的職程制度,讓廣大公務人員能有空間發揮所學、所長,以促使公務員有更好的職涯發展。
針對公職人員的退休制度,特區政府除2007年提出公職金制度外,就未有任何變動,導致公務員體制僵化,難入又難出,特區政府應考慮其他地區的有效經驗,試點推出「公務員自願退休計劃」;同時,也要增加向基層公務員發放50點退休生活津貼,以更好保障退休人員生活。在公職招聘制度上,特區政府應全面檢討編制內與編制外的劃分聘用制度,更要創設合同位向實位流動的機制,以更好穩定人員、人心,以更好穩定公共行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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