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噪音投訴晚十朝九
當局未計劃調整噪音管制時段
【本報消息】環保局長譚偉文回覆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時稱,經分析近年生活噪音投訴個案,約九成發生在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九時,故現階段暫未有計劃調整生活噪音管制時段。
噪音法執行順暢
蘇嘉豪書面質詢促請提升《噪音法》執法成效,並研究規範日間噪音。譚偉文回覆稱,《噪音法》生效以來整體執行情況順暢有效。環保局聯同治安警察局持續進行針對性巡查,尤其因應去年疫情期間生活噪音的投訴個案增加而加強宣傳,以提升居民“顧己及人”意識。除政府作針對性普法工作外,社團也可配合積極參與宣傳工作,提醒市民和業界減少產生日間噪音。
至於蘇嘉豪質詢有關《噪音法》對生活噪音的監察和處罰情況,環保局引述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回覆指,治安警察局在接獲居民投訴噪音後,先了解噪音來源、性質及發生時間。對具處理權限個案,會派警員聯絡投訴人取證,再到懷疑產生噪音的聲源單位調查,倘發現存在違反《噪音法》規定情況,依法命令涉嫌違例人士立即中止產生噪音的活動,並填寫實況筆錄,轉交環保局處理。
倘發出噪音的單位拒絕應門,警員會記錄噪音源地址、噪音性質和違例情節,繕立文件交環保局跟進。如警員到場後沒有發現被投訴單位或周邊發出生活噪音,亦會停留觀察,以確定是否存在違反《噪音法》規定的情況。
此外,蘇嘉豪促請對低頻噪音加以管制,譚偉文回覆指,現行《噪音法》已就工、商或服務業單位及空調通風設備發出的騷擾噪音訂立可測量的標準,而測量的音頻範圍已涵蓋低頻噪音。
環保局亦已編制《空調通風系統及抽水系統噪音污染控制指引》、《酒店及同類場所的環保污染控制指引》供業界參照。另一方面,在場所設立前,環保局會應發牌部門要求給予防治噪音的技術意見,從源頭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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