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物管須了解新防火法
【本報消息】物管公司三年臨時准照有效期屆滿,申請正式准照需至少具備一名技術主管。
街總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副主任趙俊源呼籲,未協助召開首次業主會的物管公司,應盡快在情況許可下召開大會;並針對新防火安全法律生效,無論業主還是管理機關都應更積極了解當中細節,共同做好大廈管理工作。
趙俊源表示,按照現行法律規定,針對管理公司必須聘請技術主管及協助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聘請技術主管目的是為大廈公共部分管理方面更為完善,且由法律推出至今已有三年時間,相信大部分管理公司已就此聘用相關人員,並基於能令管理情況改善下,在管理費調整方面也已與業主達成共識,實際難度不大。
已知有部分大廈未能正式開會,或因疫情延後舉行,呼籲管理公司需向業主及房屋局解釋,並於情況許可下盡快召開大會,保障業主權益。
因應有關新防火安全法律生效,不論是業主、管理機關還是管理公司都需注意當中事項,並盡力達成共識,能在安全與負擔上取得平衡,並希望政府能多向居民講解,避免誤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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