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期十四日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正式踏入宣傳期,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指出,各候選組別在競選活動期內,任何人均需要依照選管會的指引依法進行競選宣傳,包括只能在指定地點張貼競選宣傳品。例如由選管會設置的宣傳板、候選名單的競選總部和分部;若在大廈或商舖內張貼擺放競選宣傳品,則須得到業主或負責人的同意許可,且有關宣傳品不能面向街外,即是要從外面無法看見。
宣傳車方面,除了經交通事務局及環保局檢定許可使用的音響宣傳車之外,一般車輛不能張貼競選宣傳品。候選名單在競選活動公共場地舉行宣傳活動期間,可在場內擺放競選宣傳品,並需於活動結束後拆除及取走。
唐曉峰強調,為了防疫,候選組別在指定的公共場所舉辦競選活動時,必須遵守和執行衛生局發出的”競選活動場地管理指引”,包括為進場人士測溫、檢視健康碼,確保所有人佩戴口罩,並按各場地的人數上限控制進場人流,讓場內人士可保持至少一米的社交距離。
他又提到,在競選活動期以外,尤其是在冷靜日及投票日,任何人士切勿在公共地方穿戴一些有明顯識別某候選組別的服飾、口罩或其它物品,例如印有候選名單序號數字、名稱、簡稱或標誌,有機會構成違法宣傳。至於佩戴某些顏色的口罩會否違規,則視乎相關行為有否組織性及有否宣傳意圖。唐曉峰指市面上可買到的口罩款式多樣,有人佩戴顏色特別的口罩亦屬正常。
至於在疫情下舉行選舉,加上有參選人被取消資格,會否影響投票率?唐曉峰認為涉及很多因素,未必在現階段預計得到,選管會將做好選舉工作,投票方面則由選民決定。
大廈商舖貼競選宣傳 只可向內禁從外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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