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立法會選舉進入競選宣傳期就有涉及古靈精怪的拉票事件發生,今屆選舉亦不例外,宣傳期甫開始,便有組別被質疑送禮品包籠絡選民,轉過頭更有組別候選人涉嫌在網上違法宣傳。宣傳期頭幾日,選管會已接獲四宗投訴及查詢,其中兩宗已經轉介廉政公署及司法警察局作跟進調查,另有兩宗涉及違規張貼海報。其實選舉法例已清楚列明競選宣傳可做和不可做之事,違者可能會被處罰,甚至要負上刑責,但偏偏卻有人欲以身試法!
即使對選舉條例不清楚,選管會和廉署也先後向不同界別舉行過講解會,重點說明可能會觸犯法例的行為,以至向各候選組別發出競選活動指引。立法會經過多屆的選舉,大家都知道競選的規矩,參選人士更應瞭如指掌,不該犯上無知的低級錯誤,否則投你一票都是傻的。連最基本的條例規則都未搞清楚,又怎樣指望你在立法會能有所作為,與政府在社會民生問題上角力,據理力爭,替選民爭取最大權益。
是否誤犯,有待相關部門查證。最弊就是明知故犯,因太熟悉「遊戲規則」,而從中鑽空子或擦邊球,利用灰色地帶「壯大」自己的選情,以旁門左道取得選票,在不公平的競爭條件下,就算贏了,也是勝之不武!候選人又好,選民又好,都要遵守選舉法,絕不能做出賄選及任何違法之事,沾污選舉,讓其失去意義。面對違法違規之事,相關監察及執法部門自然要秉公辦理,以維護公平、公正、廉潔的選舉。
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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