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昨日介紹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各範疇工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合作區的運作需要法律創新,各司正梳理和檢討不便利或阻礙深合區建設的法律法規,盡量修改法律或重新立法,打破無形的關卡。他又稱,由澳門負責的執委會需要招商引資、促進金融、高新科技發展等,不排除委員可以透過全球招聘的方式廣納人才。至於執委會人選需要上報中央批准,有條件時會向社會公佈。
特區政府昨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合作區有關行政法務及社會文化範疇的工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和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出席。張永春表示,總體方案打造橫琴成為便利澳門居民宜居宜住宜業的新家園,當中共商共建共管共享體制,包括設有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局級的單位,均作為管理深度合作區各項的事物,是屬於當地的政府機構。張永春稱,這些機構工作重點主要涉及法律、商事、民生事務的施政方針等,當中特區政府亦會由相關部門派出同事到有關機構和部門,共同參與部門的管理和政策的制定,甚至是法律法規的修改等。
張永春預料將抽調三十多名公職人員,透過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到深合區工作,有關人員與原有單位聯繫不會中斷,讓他們既沒有後顧之憂,又可充分發揮潛能。他希望橫琴的服務可趨同於澳門的水平,吸引本澳市民和青年人到橫琴生活就業。
張永春表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全面運作後,亦需法律創新,本澳亦有不少法律需要修改,如領取社保需留澳一百八十三天的規定限制等,各司正梳理和檢討不便利或阻礙深合區建設的法律法規,盡量修改法律或重新立法。
張永春又舉例,內地法律現時不容許澳門居民攜帶含有肉類的月餅、或帶寵物到橫琴等,因此要打破無形的關卡,可能由全國人大制訂全國性法律,或授權廣東省作法律框架性訂定,並用好珠海特區的立法權,列出需要變動的法律清單,制定深合區條例,便利澳門人到橫琴生活。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將設有管理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張永春被問到澳方委派的人選安排,他稱行政長官一直籌備相關工作,但具體人員挑選,特別是執委會人員,由於是要到國家級的深度合作區執行職務,人選需要上報中央批准,目前未具條件公佈,有條件時會向社會公佈。
張永春稱,人選的前提是要熟習和瞭解兩地政府運作,至少需要有公共行政的工作經驗。另外,執委會需要招商引資、促進金融、高新科技發展等,不排除委員可以透過全球招聘的方式廣納人才。
深合區須新法破關卡 執委人選需中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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