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早前公布,工作時須接觸服務對象,或與其他人共處密閉空間的工作人員,若未接種新冠疫苗須每隔七天核檢一次。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新指引沒有違反自願可選擇原則,不想打疫苗可以做核檢,不是強迫性措施。(編輯:梁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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