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司法援助委員會運作 8年,至今年 (2021年) 7月接到申請共3,367宗,當中獲批約 57%,涉及訴訟過半為離婚個案。不獲批的原因多數是申請人未有提供到所要求的文件,其次是可支配財產超出法定限額,以及訴訟原因明顯不成立。 司法援助制度規定,可支配財產是申請人及家團成員的收入與資產總和,減去支出而得出,金額不得超過 32萬元,有關計算亦會依據最低維生指數調整。 對於有聽眾於本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反映,曾獲批司法援助,案件審理途中因財產變動而需歸還款項,認為法規滯後和不合理。司法援助委員會秘書趙占全解釋,自申請到訴訟終結期間,申請人的可支配財產重新計算後若超出規定的1倍 (64萬元) 便會廢止法援,且須向委員會歸還款項。至今,廢止批給個案共有 99宗。 (袁錦揚 黃偉鴻) 發佈時間:2021-09-16 12:54:57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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