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五類外國人來澳 需打疫苗隔離十四天
鑑於香港疫情受到進一步控制,澳門政府認為有條件放寬已在香港長期逗留的“非居民外國人”入境,允許入境前二十一日未曾到過內地、澳門或香港以外的地方,並符合條件的五類“非居民外國人”申請入境。有關措施於上周三開始接受申請,最快二十日可以入境,申請者可使用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系統作出申請。
五類獲豁免人士包括: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居留許可人士;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外地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人士及其取得逗留特別許可的隨行家屬;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近親;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
為了減少有關人士對本澳傳染病風險,十二歲或以上之申請人必須出示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程序,或出示不適合或不必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醫生證明。獲豁免人士入境時仍須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後仍須接受十四日醫學觀察措施。
有關放寬措施於上周三開始接受申請,最快九月二十日可以入境,申請者可使用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系統申請。當中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親屬需由澳門居民作出申請,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須由澳門的機構或企業作出申請。
至於香港政府早前公佈,於上周三推出“來港易”措施,內地及澳門的非香港居民可經深圳灣口岸及港珠澳大橋口岸免檢疫赴港。治安警表示,對於“來港易”只是香港方面所推出的措施,詳細內容建議公眾還是要參考香港政府所公佈的資訊;現時由香港來澳人士仍是要進行為期十四日酒店醫學觀察。
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強調,由香港回澳仍需要接受十四日醫學觀察。至於何時可免除醫學觀察?梁亦好重申因本澳與內地低風險地區一直有人員往來,毋須隔離,本澳與內地防疫聯防聯控,保持一致。至於與香港商討通關便利、毋須隔離的措施,一定要與內地政策一致。三地一直保持溝通及有評估,當有免隔離措施後,定會詳細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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