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母乳媽媽是否適合接種新冠疫苗,衛生局重申,國際上的指引建議母乳媽媽要接種疫苗,接種疫苗亦毋需斷奶,母乳媽媽接種疫苗可減少傳播風險,亦可以將抗體通過餵哺母乳傳給嬰兒。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表示,截至昨日下午四時,衛局共發出六百零九份暫緩或不能接種新冠疫苗的醫生證明書,當中一百九十份因懷孕發出。
衛生局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母乳媽媽接種疫苗可減少傳播風險,亦可以將抗體通過餵哺母乳傳給嬰兒,所有母乳媽媽均適合接種 mRNA疫苗;若高風險人群或會到流行中高風險地區可選擇 mRNA疫苗或國藥疫苗。她又稱,澳門本身是旅遊城市,人員流動大,社區活動有感染風險,屬高風險人群,可按自身情況選擇疫苗接種的種類。
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進一步說明接種新冠疫苗禁忌症,只有對新冠疫苗或疫苗成份有嚴重和急性過敏反應,列為不能注射疫苗的絕對性禁忌症,包括全身性尋麻疹、喉頭水腫、呼吸困難等;而輕度過敏例如出少量麻疹則可以注射疫苗。
至於列為相對禁忌症的感冒發燒、急性疾病亦可暫緩接種,而常見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長者,若經醫生評估短期可控制則暫緩接種,若預期短期未能控制就鼓勵盡快接種,因這類群體感染新冠病毒後果更嚴重。
暫或不能接種新冠疫苗 至今發出逾百醫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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