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洲經屋青蔥大廈有多名住戶反映不獲做契,意味著要交番個單位畀房屋局。青蔥大廈二零一三年入伙,至今已有八年,若計埋入紙申請,時間更長。現在告訴你解除買賣預約合同,又點會就此罷休,自然要房屋局解釋清楚,並希望能面對面一直對話。然而,房屋局則一再發出新聞稿說明情況,強調有關個案在申請之日至揀樓前擁有或曾擁有物業或樓花,按新舊經屋法規定,皆不符合做契資格,依法須解除買賣預約合同。
唔講由自可,一講扯晒火。房屋局解釋一輪後,亳不客氣地反指有關過案在提交申請或選擇單位時,均沒有申報持有私樓樓花並作出聲明,特區政府不排除追究有關個案申請人作虛假聲明的法律責任。樓又無,分分鐘還要負上刑責,房屋局仲要補充多句,事實上部份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問你怕未?多年來私樓價格高昂,上樓難是毋容置疑,不過,富貴公屋戶的存在也是鐵一般的事實,這個與過去一塌糊塗的房屋政策不無關係。
政府經過多次修法,嚴格審批經屋申請,希望公共資源能夠做到合理分配。房屋局依法處理經屋申請個案,當中無可抽秤的地方。但經屋上樓時間長、做契慢等問題,往往會節外生枝,加上法例變化之快,申請條件未必弄得清,容易造成上述問題。對於有家團反映在購買樓花時曾向房屋局諮詢會否影響經屋申請,房局回覆不受影響。如果屬實,問題就不是經屋法能夠處理。無論如何,房局應檢討以防止類似情況繼續發生。
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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