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建議設立專責的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執行法律規定。 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爭取明年( 2022年)首季進入立法程序。她又相信,未有必要在現有部門基礎上再建立 1個新的專責主管部門,至於由哪個部門負責,需待法律公布實施後再作決定,可能會由公監辦或其他部們負責。 陳海帆稱,目前各地對公共資本企業的監管大致分為 3種模式,內地採用的統一監管、德國採用的分散監管和葡萄牙採用的混合監管模式,政府經研究認為採用統一專責部門監管模式,可以避免碎片化,有關制度能適用在所有相關企業上,加上澳門地方細,公共資本企業不多,若分開多個部門監管,會產生不少問題。 至於“管資本”方面,陳海帆稱,主要視乎企業的運作宗旨和目標有否實現,以及預算和計劃等執行情況作評估,以確保公帑合理使用,具體營運方式則交由企業選擇。(潘幸暉 黃翠婷) 發佈時間:2021-10-19 16:08:08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