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扮嫖客劫鳳姐案
十四歲主謀及女同黨
再被揭涉爆竊補習社
【本報訊】警方早前破獲五名本澳學生及青年,涉假扮嫖客到祐漢興隆樓劫“鳳姐”後,再揭發其中十四歲的“主謀”及廿一歲同黨,上月結伴爆竊北區某補習社,偷走一部平板電腦,打算拆件變賣,但拆件過程故障,最後棄掉贓物。
最新涉補習社盜竊的包括之前劫“鳳姐”的十四歲李姓男主謀,以及二十一歲姓梁的本澳無業女子。治安警表示,李某涉搶劫案現正在少年感化院。
案情指,本月十八日凌晨一時許,李某疑熟悉架步,提出與兩名分別十七及十二歲的男同黨扮嫖客,在祐漢興隆樓梯間劫走一名無證的“內地鳳姐”三百多元,期間由梁女及一名十三歲女同黨把風。治安警及司警接報調查,迅即拘捕五人,被劫的“鳳姐”則不知所蹤。
司警進行案件後續調查期間,再發現李某及梁女與上月十八日,發生在北區某補習社的盜竊案有關,該補習社負責人報稱被偷走一部平板電腦,損失一千二百元。警方翻查補習社的閉路電視,發現上月十八日凌晨一時許,李、梁兩人抵達上址,輸入大門密碼後進入補習社,隨即用香口膠及紙張遮掩閉路電視,未幾兩人離開補習社。警方分析資料後,前日早上在台山某單位再拘捕梁女,其供稱因有朋友曾在該補習社上堂,知悉大門密碼,故當晚聯同李某犯案,偷走一部平板電腦,原本打算拆件變賣,詎料拆卸過程出現故障,最後棄掉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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