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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規廣告 助力企業營銷

2021-10-26 06:35

    合法合規廣告 助力企業營銷

    廣告是現代社會企業經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營銷手段。澳門是以旅遊、博彩業為主的都市,廣告宣傳對經營酒店、娛樂場、度假村及會展業務的博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借助廣告,企業可更好的宣傳、推廣其產品和服務,吸引更多消費者。隨着科技發展,廣告的形式越來越多樣化,內容也越來越豐富,但廣告客戶和廣告商亦都需要注意,廣告並非法外之地,廣告的設計與製作也並不純粹是一項天馬行空的創造性思維活動而已。廣告的設計、製作乃至發佈都受到法律,尤其是第7/89/M號法律《訂定廣告活動之制度事宜》的約束與規制。一旦違反法律,將會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廣告設計方面,注意避免發生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肖像權、姓名權等各類權利行為。具體而言,未經許可,不得使用他人受保护的美術、攝影、視聽作品以及已經合法註冊的商標、設計與新型等;未經有關人士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暗示他人的形象或說話作為廣告,譬如在廣告中擅自使用他人的照片、視頻資料、姓名等。

    在廣告的製作內容方面,根據第7/89/M號法律第3條之規定,應當具有合法性、可識別性、真實性,並且應當遵守維護消費者和忠於自由而公平競爭的原則。具體而言,廣告內容不能具有前述法律第7條、第8條被禁止的廣告情形,譬如廣告內容不能涉及放債活動,亦不可以將博彩活動作為廣告的主要信息等。除此以外,廣告信息還不能有損社會的基本價值觀,應該能使人能清楚地識別其性質,並且要尊重客觀事實,不得虛構、歪曲事實或錯誤引導廣告對象,尤其不能以各種欺詐性信息誤導消費者,使其對物品或服務產生誤解。否則,構成違法行為,除了被科處罰款,還需要承擔因違法行為所引致的民事及刑事責任。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研究會研習團隊 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