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議員建議政府在某些工作上以行政法規先行先試,避免因需時立法延誤推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能夠採用訂立行政法規處理的工作,一定會訂立行政法規,不會草擬法律。
議員葉兆佳建議在不牴觸立法的情況下,在某些工作以行政法規先行先試,待成熟後才提出立法。
議員王世民亦提出以行政法規先行先試,他認為,現時需立法才可推行某些工作,沒有三、五年也不可成事。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明,能夠採用訂立行政法規處理的工作,一定會訂立行政法規,不會草擬法律,立法要經過立法會的一系列程序,“做法律的壓力好大”。他說,經過十幾年,現時已比較清晰。
另外,張永春指出,粵澳共商共建橫琴深合區,在設計建設深合區執委會九個局時已汲取本澳經驗,好的經驗會延伸至深合區,不好的經驗不要延伸,例如“實位、合同位唔好再搞,到時頭都大埋”。他稱,深合區執委會每個局會相當於本澳幾個局級部門的職能,亦不會如澳門每個局均設財政、電腦等標配部門,避免資源浪費,行政效率不高。
張永春表示,現時到深合區工作的澳門公務員是採用臨時借調方式,他強調到深合區工作的本澳公務員薪酬會保留,福利待遇會幾乎維持,未來會檢討公職法律,創設到深合區工作的薪酬待遇制度,由於兩地公務員例如年假和公眾假期等待遇不同,需要平衡,正密鑼緊鼓工作,希望年底有具體方案。
可以法規處理的工作 張司:不會草擬法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