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門基金會表示,正研制專有的資助審批規章,就資助的對象、類型、方式、申請、審批和監管等訂定清晰、詳細、具操作性的規則;同時,按特區政府資助“歸口管理”的原則,特定領域的資助統一由對口專責的自治基金負責,獲澳基會資助的項目不可同時接受其他資助,從源頭解決多頭資助、浪費公共資源的情況。 澳基會發布的工作報告介紹資助制度的改革路向,其中提出將資助審批模式由“開放式”、“隨到隨批”改變為“計劃主導”、“集中審批”,澳基會可配合政府政策和社會需求,控制資助總量,社團按時提交資助申請,由澳基會統一評審,並可引入外審機制擇優批給,保證公共資源落到真正具社會效益的活動上。澳基會稱,社團活動不應全盤依賴政府資助,將對受資助者自籌活動經費設一定比例標準,促進社團健康成長。 資助活動帳目監管方面,受資助者必須簽署履行義務同意書,提交詳細的收支帳目報告,超過100 萬元的資助活動及財務報告將於網上公布,大額資助申請則須提交由執業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編製的財務報告。澳基會亦將探索結合電子化核查方案,實現快捷、高效、便民的項目實地監管。(黃翠婷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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