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在立法會表示,行政會已通過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法案,最近會公布,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黃少澤稱,2018年公開諮詢時,有意見提出可否引入香港的監督事務專員制度,但本澳通訊截取監督權及審批權均是司法官,若設第三方監督法官則違反司法獨立原則,而香港通訊截取有行政授權及司法授權,因此沒有可比性。 黃少澤又重申,天眼設置和使用完全在個資法和天眼法框架下運作,每次設點及角度都要個資辦審查,他提及曾要在司警局路氹分局門口設鏡頭,個資辦職員會到現場秘密監察,當局完全尊重。 (梁婉琦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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