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電子版不成問題屬網安法中最高級別
【本報訊】特區政府建議明年起特區公報只以電子方式出版,對於有議員關注使用電子版的安全性,政府指,印務局的公報是網絡安全法中的最高級別,完全是根據網絡安全中心的指引開展,網絡安全完全沒有問題。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討論修改法規的公佈與格式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對於有委員關注使用電子版的安全性,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政府代表回應稱,印務局的公報是網絡安全法中的最高級別,完全是根據網絡安全中心的指引開展,網絡安全完全沒有問題,又稱現時印務局共有一百一十六人,當中十一人負責資訊科技,相信足以應付,至於取消紙本印刷,只用電子方式公佈能減省多少費用,政府則未有估算。
陳澤武又稱,小組顧問團早前與行政法務司顧問團已召開會議,針對法案行文提出技術性修改,基本獲政府接納,並已向小組會提交新的工作文本。委員會下次會議將簽署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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