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局資料顯示,截至九月三十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有十萬人參與,由七間管理實體經營。另外,相關基金管理實體在修改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生效後,將需受到規範,當中有義務將依法保存的文件提交至執法當局或相關主管部門。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修改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列席會議。法案建議廢止有關用於專項交換信息僅限五年的限制,委員會認為按照商法典和其它行業專門法規規定,本澳相關企業或機構一般保存五年商業文件資料。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回應稱,若有關企業按法律規定保存五年內文件,便有義務將依法保存的文件提交至執法當局或相關主管部門,履行信息交換義務。
另外,根據財政局資料,截至九月三十日,共有十三萬七千人參與退休金計劃,由九間私人退休基金業務管理實體經營,而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有十萬人參與,由七間管理實體經營。相關基金管理實體在法律生效後,將需受到規範。
非強制性央積金制度 截至九月十萬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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