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正一般性討論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會上約一半議員已發言,其中宋碧琪形容政府提出的法案目的浪費時間,質疑修改業權百分比和仲裁制度內容,現時已有其他法律規範,法案不符合整體公共利益和都市更新方向。胡祖杰認為都市更新並非單是舊樓重建,認為法案標的要更改。黃潔貞支持法案以舊樓重建為主軸,但認為將法案適用範圍擴大才能做到改善居民生活。林宇滔形容是無奈同意法案,“斬件好過唔行”。梁孫旭認為法案並非一無是處,至少解決了舊樓重建問題。陳澤武認為法案可取,應先易後難推行,同意先集中單棟舊樓重建。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表示,香港政府重建收購和匯總業權發展也是困難重重,因此法案並非只有樓換樓重建規範,法案沒有排除現金收購,可由小業主自行決定重建方式,並非由政府強制徴收或收購的概念,這與2019年的諮詢文本有很大轉變。政府經深入分析認為未來路向不再以公權力收購私人樓宇,為改善社區面貌的重建制度,他解釋除了有邏輯問題外,也考慮實務操作必定會出現問題,這是由於澳門回歸後樓價一直升,現時市民的思維大多認為賣樓只會平賣,未來的樓價追不上.(謝娜娜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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