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公職局發出傳閱公函,更新公務人員接種新冠疫苗的指引,公務員下月 (2月) 21日起上班須出示接種新冠疫苗初種系列全程接種達 14天的證明 (即已接種 2劑滅活或 2劑 MRNA疫苗達 14天),或 7天內核酸檢測證明。未能出示證明而缺席上班,視為不合理缺勤。 公職局的傳閱公函內容是根據衛生局前日 (5日) 發出的指引。按照衛生局指引,現時全澳 2類工作人員,即工作時須與服務對象接觸,或在有其他人的密閉空間工作,自下月 21日起也須打齊 2針或出示 7天內核檢證明。(李芬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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