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重申,針對離島舊村村屋“搭水搭電”可能造成安全風險,專營公司會按合同巡查及打擊違規情況,並向政府部門通報。 議員梁鴻細書面質詢促請政府修法解決離島舊村用水和用電問題。環保局徵詢工務局和海事局回覆時表示,現行法律規定經證實合法業權或使用權方可簽定供電或加大功率合同,目的是遏止非法佔地或用電情況,而本澳村屋大部分沒有有效業權證明文件,政府尊重原居民的居住權利,讓他們可按照原有用水用電等的條件繼續居住;海事局亦已與市政署及供水專營公司設置公共取水點,路環共有10個,其中 4個位於路環舊城區, 6個位於黑沙村內。(郭錦冰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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