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修改博彩法案建議限制承批公司或其屬控權股東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辜美玲表示,未來賭牌的競投將設有適當資格和財力審查,有關規定目的是做好監管博彩業健康發展。政府又稱,娛樂場設施不應再擴大規模,博彩業發展用地不能再豁免公開競投,未來特區政府不能再直接將土地批給用作興建娛樂場。
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法律制度草案建議調升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至五十億澳門元,澳門永久居民在承批公司出任的常務董事佔股比例提升至一成五。有關調升公司資本額及常務董事佔股比例等條文不適用於現有承批公司。法案亦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包括明確受查範圍,訂定審查適當資格的標準,以及不具備適當資格的後果。
法案同時建議限制承批公司或其屬控權股東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使承批公司的業務與澳門建立更穩定的聯繫;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辜美玲指出,未來賭牌的競投將設有適當資格和財力審查,若未來承批公司的流通股過大,可能影響股東的適當財力資格,有關規定目的是做好監管博彩業健康發展。
辜美玲重申,政府希望博彩業健康發展,未來對賭枱亦有要求,重新競投後會按法律標準對中標公司重新分配賭枱數量,目前營運中的賭枱共有六千一百九十八張。
“衛星場”三年內消失
草案又建議未來承批公司的娛樂場必須設於名下的不動產內,現有的“衛星場”則設有過渡規定。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衛星場的設立並非現行法律的概念,因此建議若現有持牌公司再獲批給,需於三年內處理。
張永春又稱,澳門博彩業經過二十年的發展,娛樂場設施已可滿足需要,不應再擴大規模,而且按照土地法規定,博彩業發展用地不能再豁免公開競投,未來特區政府不能再直接將土地批給用作興建娛樂場。
張永春稱,法案對幸運博彩的批給競投者的資格作出明確和嚴格的規定,同時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因此凡是符合法定條件者都可參與競投,但所有承批公司的經營和操作必須在維護國家和澳門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開展,並必須配合澳門特區打擊跨境非法資金流動和預防反清洗黑錢的政策和機制。
張永春強調,維護國家和特區安全是特區政府批給和開展博彩業經營必須遵守的方向和原則,並要促進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和可持續發展。
限制博企流通股份比例 不再免競投批地建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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