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10 條和第 14 條的規定,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晚上 8 時起,所有曾經到過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一知萬食品、珠海市香洲區南屏鎮十二村南豐匯景灣 1 棟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 14 天但最短不少於 7 天。 另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晚上 8 時起,所有曾經到過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岐嶺鎮、深圳市龍崗區寶龍街道;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寧明縣愛店鎮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 14 天但最短不少於 7 天。而所有曾經到過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 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 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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