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上周五(14日)在行政會公布「修改第 16/2001 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後,將有關法案已交予立法會。法案中顯示,政府有意要求每一博彩中介僅可於一間承批公司內從事博彩中介業務,且僅可收取佣金。
法案規定,禁止博彩中介與承批公司以任何形式或協議分享娛樂場內的收入或承包娛樂場的專用區域,博彩中介僅得以收取佣金的方式為承批公司推介娛樂場幸運博彩活動。(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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