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車速過快 輪椅駛上馬路
的士撞輪椅兩人被檢控
【本報消息】本澳昨日先後發生兩宗交通意外,北區有的士疑碰撞電動輪椅,導致七旬老漢受傷送院,的士司機及該名電動輪椅使用者雙雙被檢控;治安警交通部對開則有私家車碰撞電單車,導致女乘客擦傷。警員及消防到場跟進。
七旬老翁傷膝蓋
昨日中午約十二時許,警方接報馬場海邊馬路杏花新村對出發生一宗交通意外,消防員及警員到場,發現一名七旬老翁左膝蓋擦傷,其旁邊有一輛電動輪椅,前方則停着一輛的士。消防員將老翁送院,警員向六旬男的士司機了解,初步懷疑的士行駛至上址期間與電動輪椅發生碰撞。警方初步懷疑有車駛出路口時速度過快,而電動輪椅不應在馬路上行駛,將檢控的士司機不可安全停車,以及該名輪椅使用者沒有使用人行橫道。
據悉,當局是以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三十條“一般原則”第一款檢控的士司機,即“駕駛員應根據道路的特徵及狀況、車輛的規格及狀況、運載的貨物、天氣情況、交通狀況及其他特殊情況而調節車速,使其車輛可在前方無阻且可見的空間內安全停車,以及避開在正常情況下可預見的任何障礙物。”
另一事故傷乘客
此外,下午二時許,士多鳥拜斯大馬路與羅利老馬路交界有私家車與電單車碰撞,導致電單車上女乘客擦傷,由消防員送院治理。警員向兩司機了解事件。
兩意外確切起因有待交通廳進步一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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