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家庭在家教主體責任及標準
團體促推動家庭教育立法
【本報消息】共建好家園協會副理事長,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秘書長施妮娜表示,家庭教育對孩子的成長起着關鍵作用。本澳現時根據《家庭政策綱要法》對家庭教育有基本規範,但部分條文早於回歸前訂立,不符合現時家庭發展需求。
內地已於今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家庭教育促進法》,相信可為本澳帶來借鑒作用。家庭教育法律的落實,其意義不僅僅是一部法律文本,更應視為家庭教育的教科書,為廣大家長提供教育子女的教材。
去年年末,社工局聯合社服機構,正式推出“家庭生活教育五年工作計劃”,顯示特區政府對推動家庭教育的決心和重視。為進一步讓家庭教育得到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她認為特區政府可參考內地《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實施,盡早優化現時的《家庭政策綱要法》,普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為家庭教育提供良好的土壤;配合現有工作計劃,整合資源,各界協同支援父母完善家庭教育,務求讓每個家庭得到更好的發展和保障。故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從法律上確立家庭在教育子女中的主體責任,為家庭教育訂立標準。以內地新法為例,把家庭教育界定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為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對其實施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的培育、引導和影響”,當中條文明確提出父母應作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理應承擔培育和引導孩子的責任。
第二,政府、學校和社團多方支援和協同,共同建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社會氛圍和有效機制。政府需持續檢視和監督各項措施的進度和成效,利用現有資源庫和社交媒體的傳播優勢,做好婚姻關係、親職教育等社區推廣工作,吸引家長積極和主動使用有關服務。現時不少學校已開展家長會、家長課程等計劃,凸顯家校合作的重要性,日後亦可透過開辦線上課程,讓雙職父母學習親子溝通、正向教育、情緒處理及教養等知識,保障家校溝通機制行之有效。
第三,父母自身亦需要多參與和多利用社會資源開展親子活動,例如社區中心、體育運動設施、圖書館和博物館等場地,協助孩子建立正確的成長觀念,培養多方面的興趣和探索精神,促進身心健康。期望在多方努力下,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圍,讓孩子在美好家園中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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