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外僱拾遺不報被拘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外僱早前涉嫌拾獲他人遺失手提袋並據為己有,失主報案追究。治安警調查,日前拘捕涉案男子。
被捕內地男外僱五十餘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十九日晚上,治安警接獲一名居民報案,指其將車輛停泊在路環碼頭前地,隨後到上址取車時將其手提袋放置車頂上,但其後忘記取回手提袋便駕車離開。當駛至路氹連貫公路時,才醒起沒有取回車頂上的手提袋,立即停車查看,手提袋已失去,隨即沿途尋找但不果,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警處理,報稱損失約一萬四千澳門元。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天眼”系統,日前在荔枝碗村某住宅內接觸一名涉案內地男子。經查問,有人供認案發當日在荔枝碗一處馬路拾獲有關手提袋,因一時貪心將手提袋帶回家中,警員將其拘捕並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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