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表示,會持續評估香港情況,考慮是否需要提高自港回澳人士的入境要求,包括入境前需接受多次核檢。 近日 4名澳門居民 2月中旬在香港確診感染,康復後返澳發現復陽。梁亦好稱,新冠患者若在發病或首次核檢陽性後至少 2個月後,取得痊癒證明,才可乘坐民用飛機入境本澳;當局正根據現況,評估是否需要調整乘坐其他交通工具進入本澳時採取相同措施,又稱這 4人入境時有主動申報曾經確診。 梁亦好並強調,自港回澳的居民需出示採樣後 24小時內核檢陰性報告,並且只接受鼻咽拭子或鼻咽及口咽混合拭子樣本檢測。 (鄭裕華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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