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修改博彩法法案提出承批公司須就博彩中介的業務負連帶責任。有學者認為過往法律沒有清晰明確博企有連帶責任,導致出現不少模糊的地方,認同要立法列明。博彩中介人協會則認為政府須寫清楚雙方承擔的連帶責任,相信對行業發展是正面,但博企未來選擇博彩中介時可能更謹慎。
修改博彩法法案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新法建議賭牌承批公司須就博彩中介的業務負連帶責任。理工大學博彩旅遊教學及研究中心教授曾忠祿稱,過往法律沒有清晰明確博企有連帶責任,導致出現不少模糊的地方,認同要立法列明。而政府計劃向立法會提交新的博彩中介業務法,他認為政府另外立法嚴格規範博彩中介是有必要,並指出過往監管法律不完整,以及政府監管經驗不足等,導致博彩中介發展業務的同時,不規範的運作延伸影響內地。
博彩中介人協會理事林繼光表示,現行法律法規對博企同博彩中介的連帶責任條文不清晰,才需要透過司法途徑解決,他認為博企允許博彩中介營運,就是最終負責人,政府須寫清楚雙方承擔的連帶責任。他相信對博企及博彩中介發展是正面,但博企未來選擇博彩中介時可能更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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