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菲傭須符要求 照顧者屬三類人群
【本報訊】特區政府推出菲律賓籍家務工作外僱入境先導計劃。申請目的需要為照顧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三歲或以下幼童、以及患病人士。衛生局表示,符合條件的僱主要先向治安警察局申請有關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再向衛生局申請豁免入境限制,取得衛生局豁免後再預訂酒店及機票。
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表示,特區政府推出菲律賓籍家務工作外籍外僱豁免入境限制先導計劃,申請目的需要為照顧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三歲或以下幼童、以及患病人士,並需由勞工局向治安警察局提供合資格僱主名單。
勞工局勞動監察廳廳長李小娉稱,對於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文件及資料時,未有顯示相關三類被照顧對象的理由,但目前有相應需要照顧的家庭成員,申請人或法定代表人可帶備相關證明文件到位於先進廣場的勞工局總辦事處、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符合申請要求。她表示,在措施申請開始後會收集申請資料,篩選出優先名單,交由治安警察局處理,稍後細化措施會和各部門研究後公佈。
被問及現時於本澳的菲律賓家傭離境後可否通過計劃再入境本澳。治安警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表示,需有僱主聘用許可及提交菲律賓家傭資料,當局會按照實際情況審批,包括有關人士在本澳有否不良記錄,例如涉及從事非法工作以及僱傭關係出現問題等,相關人士需取得相關憑證才具備重新擔任外僱資格。
政府放寬輸入菲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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