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博彩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接獲政府通知解釋,新舊文本均建議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本澳賭枱總量上限,但不包括各承批公司獲批的賭枱數量上限,委員會昨日會議有所誤解。 陳澤武稱,各承批公司獲批賭枱數量增減由經財司批示批准,會以本澳經濟狀況、承批公司經營、整體投資或賭枱使用狀況等為考慮依據;新文中並建議,若承批公司違規被勒令停業,員工被解僱均視為不合理解僱,需支付遣散費。 陳澤武稱,新文本仍有不少行文需要修改,預料政府將再次提交新文本,爭取下月 (6 月) 10日簽署意見書。(潘幸暉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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