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第 3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下週一 (23日) 開始領取,政府再次提醒,若居民登記以仍有效消費卡領取優惠,需確保卡內餘額不超過 10元,才可拍卡。 政府稱,若居民的消費卡餘額超過 10元,拍卡前需到指定商戶消費至 10元或以下,指定商戶清單可於澳門通網站查閱,亦可到澳門通客戶服務中心辦理退回餘額手續。 另外,居民若選擇移動支付並登記“本人領取”或“沿用去年方法”,且於 5月 18日或之前完成登記,下週一起會陸續到帳。 電子消費優惠領取期由 5月 23日至明年 (2023年) 1月 17日,使用期 6月 1日開始。 (梁婉琦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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