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週一起領取拍卡餘額須十元以下
【本報訊】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本週一開始領取,政府再次提醒,若居民登記仍以有效的消費卡領取優惠,需確保卡內餘額不超過十元,才可拍卡。
政府發出新聞稿表示,若居民的消費卡餘額超過十元,拍卡前需到指定商戶消費至十元或以下,指定商戶清單可於澳門通網站查閱,亦可到澳門通客戶服務中心辦理退回餘額手續。
另外,居民若選擇移動支付並登記“本人領取”或“沿用去年方法”,且於五月十八日或之前完成登記,本週一起會陸續到帳。金融機構將陸續以短訊或手機程式推送信息的方式,提示居民優惠已經到帳。居民毋需持續查閱電消優惠是否到帳,如有疑問可聯絡相關金融機構查詢。
電子消費優惠領取期由五月二十三日至明年一月十七日,使用期六月一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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