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案,未來獸醫除了要擁有學士學位外,亦需要取得外地的獸醫執業資格,才可回澳註冊為獸醫,註冊有效期 2年。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法案沒規定獸醫必須是澳門居民,仍可輸入獸醫外僱,但政府會優先考慮澳門居民就業。 市政署市政管委會委員吳秀虹表示,未來外僱只要取得當地執業資格,亦可來澳註冊從事獸醫工作。現時公共部門有 40名獸醫,私人診療場所獸醫約 54人,當中約 3分1為外僱。 另外,張永春稱,醫療場所只要非設於住宅就可以,售賣場所必須設在登記為商業用途的舖位營運,而動物醫療和售賣不能在同一場所營運,至於繁殖和售賣要在同一場所營運則要視乎衛生和環境等。 吳秀虹稱,根據日常巡查,8成以上動物診療和商業場所均符合法案要求,現有 30間動物診療場所,1間不符合要求;商業場所有 117間,8%不符合法案要求。 (謝娜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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