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覆議員施家倫的口頭質詢時表示,修改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法案草擬已進入最後階段,稍後呈交立法會。當中包括完善官員權責的部分,例如清晰規範部門領導日常行政,尤其人事管理的權限,以減少層層授權,提升行政效率。 張永春稱,有關修訂亦增強人員調配制度的靈活性,整合現行適用於編制內人員的徵用、調任和派駐制度,因應實際情況調整,並擴展適用至行政任用合同、個人勞動合同、以專有人員通則獲任用的人員;調整現行轉職制度的適用範圍,增加基於合理調配人力資源的人員轉職到其他部門的制度安排。而為配合深合區建設,將“臨時定期委任”擴展適用至澳門特區以外的公共部門或機構。 另外,張永春稱,已開展研究設立領導及主管人員專有紀律制度,以及修訂《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及《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梁婉琦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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