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提出修改現行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其中臨時定期委任制度的適用範圍將擴至境外公共部門機構等,以配合深合區的建設工作。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原有制度條文僅適用國際機構,修法後,現時以公幹形式在橫琴粵澳深合區執委會工作的 30多名澳門公務員,將可用臨時定期委任制度在深合區工作,他相信隨著深合區發展,未來亦需更多人員(赴外工作)。 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當中亦明確部門可安排人員在一般職程或特別職程之間“轉職”。張永春稱,現時公共部門之間雖設有人員調動及流動制度,但在法律及操作上有諸多掣肘,難以落實。他稱,現時轉職一般僅能透過開考的方法,希望修法後,在有相關學歷及條件的前提下,可通過倘有的入職實習或培訓後轉職,以平衡部門之間的人員需求。 (李芬艷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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