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商援助今起發放廿五萬三千人受益
【本報訊】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今日起開始以銀行轉帳及郵寄支票兩種方式向二十五萬三千名受益人發放。經財政局核實受益人的資格及資料後,可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的受益人共有二十一萬九千人,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的受益人共有五千七百人,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的受益人共有二萬八千戶,涉及總開支七十一億三千八百萬元。
援助計劃的受惠對象包括:(一)工作收入相對較低、在疫情期間開工不足、停薪留職、兼職,以及離職的本地僱員;(二)從事七類特定行業和屬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自由職業者;(三)符合特定條件的商號經營者。
僱員和特定行業自由職業者如已登記銀行轉帳,援助款項於今日存入其已登記收取現金分享的銀行帳戶內。援助款項支票於今日起分批寄送。沒有登記銀行轉帳的僱員及特定行業自由職業者,支票會按其在身份證明局登記的地址寄送;商號經營者及屬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自由職業者,支票會按其在財政局登記的地址寄送。受益人可於九月十三日起到財政局申請補發支票。
援助計劃受惠對象的範圍,根據規定,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兩年度內有工作收入但合計金額不超過六十萬元的本地僱員,每人獲發放一萬五千元的援助款項。持有有效證照的從事七類特定行業的本地自由職業者,每人獲發放一萬元的援助款項。
在財政局登記為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本地自由職業者,如其於二零二一年度職業稅申報營業結果非為盈利或為盈利但金額不超過二十四萬元,將按其最近三年度申報的職業稅負擔金額平均值的百份之十計算,發放每人最少一萬五千元、最多三十萬元的援助款項。
在財政局登記的所得補充稅納稅人,如其經營的各商號於二零二一年度所得補充稅申報的營業結果的總和非為盈利或為盈利但金額不超過六十萬元,將按其符合發放條件的商號最近三年度申報的經營成本平均值加總後的百份之十計算,發放每人至少三萬元、最多五十萬元的援助款項。
僱員如屬行政法規第七條所規定的例外情況者,可於八月二十九日前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財政局提交申請書;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亦可透過申訴書提出其它異議。
部份屬所得補充稅A組納稅人的商號經營者,由於疫情關係獲延期遞交申報書又或其它原因,其資料仍在處理階段。迄今,財政局已分別接獲一千一百九十一份申請書及一千九百七十六份申訴書,財政局正加快處理有關個案,將儘快向符合資格者發放援助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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