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新防火法今日 (17日)起生效,新法包括要求特定樓宇要設有防火安全負責人。物管業商會常務副理事長呂鐵樑受訪稱,商會已安排近 3,000人參與培訓,成為防火安全負責人,但他反映,業界仍不清楚除管理員外,保安、工程人員及外僱可否擔任,以及是否須 24小時工作等,因部分大廈晚間無管理員看守。他稱曾向政府多個部門查詢,希望當局能清晰做法。 消防局近日大排查樓宇防火安全,發現仍有不少大廈存在阻塞走火通道等情況,街總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副主任趙俊源稱,的確有部分的大廈存在隱患,而且問題在澳門較常見,希望當局持續向小業主解釋新法的注意事項。 (梁婉琦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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