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舉例,不論香港 2014年佔中行動及 2019年反修例風波都非常明顯有外國勢力界入和干涉,至於本澳 2009年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後絕對有人違反相關規定,但現行法律只懲處到政治性組織或團體,不涉及個人,而目前本澳有 8,000多個較活躍團體中,僅 1個登記為政治性組織團體。當局希望修法更貼地、具操作性,但強調新法不會追溯。 有傳媒關注會否追究第 7屆立法會被取消參選資格涉違國安的人士。黃少澤指出,當時警方是按立法會選管會要求及他們所訂立原則收集資料,強調國安法執法工作與選管會訂立的參選資格標準是兩個不同問題。 (陳嘉信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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