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特區政府正就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建議引入保護管轄原則,任何人在澳門以外的危害國安犯罪行為納入懲治範圍。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國華表示,這項原則主要是針對外籍人或無國籍人士,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適用保護管轄原則亦是符合國際慣例。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則強調,市民不需要擔心修法會損害權利和自由。他又指出,國家或一些西方國家已制訂國安法並不斷完善相關法律,但資金仍不斷湧入,不影響外來投資者到這些國家投資的信心。曾翔又稱,本澳自 2009年訂立國安法以來,社會經濟發展取得非常顯著成效,外來投資者亦是獲益良多,因此修訂國安法可以令澳門的投資環境受到更安全的保障,從而增強外來投資者的信心,以及既有投資者對將來發展的合理期盼。(謝娜娜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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