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電消計劃啟動金及立減額使用完後,將會自動注資八千元生活津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表示,逾期未登記領取第三輪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人士將不能領取生活補貼。明年一月十三日前獲發身份證的嬰兒,均可登記領取電消,待使用完後亦能獲發生活補貼。
戴建業表示,目前有六十六萬七千名居民已登記及領取第三輪電消計劃,而去年則有六十六萬八千人登記及領取電消計劃,呼籲少數仍未登記的居民儘快登記及領取,登記期至明年一月十三日。
戴建業稱,現有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內的立減額,需由居民自費增值並使用完立減額後,才會獲增值注資八千元生活補貼;當電消計劃使用期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屆滿後,政府將回收未使用的啟動金及立減額後,未用完立減額的市民將於隨後的三月一日獲注資生活補貼,可在剩餘的四個月期限內使用。
問及消費卡充值生活補貼款項操作。戴建業進一步說明:若卡內仍有電消計劃的立減額,需使用者自費增值用盡立減額,當餘下自充值金少於十元,便可以拍卡充值生活補貼。
戴建業稱,由於第三輪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登記期至明年一月十三日為止,因此在這日期前出生的新生嬰兒,並能趕及拿到澳門居民身份證,均有條件登記電消計劃,並能承接之後獲發生活補貼,當局會與身份證明局保持緊密溝通和安排。
對於政府推出相關政策未能惠及非本地居民,戴建業稱,首先考慮在本地生活的澳門居民為主,不論永久或非永久居民均有資格可領取第三輪電消計劃。他又提到,由於電子消費優惠將於明年二月二十八日完結,而生活補貼將於十月二十八日推出,技術上兩套系統需要協調,而目前的技術上作出不同限度的設定屬不可行。
明年一月十三日前
能領取身份證嬰兒
可享電消生活補貼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