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網上有市民反映以電子支付工具錯誤轉帳他人,向對方追討未果。治安警回覆本台查詢時稱,本年至上月(9月)中,共接獲相關報案 16宗,並稱若經調查收款人拒絕歸還款項,可能會觸犯刑法典的不正當據為己有罪,並提醒若市民收到不明來歷轉帳款項,應聯絡付款人或電子支付服務所屬銀行了解,以免誤觸法網。 大律師何金明稱,隨著本澳電子支付工具日漸普及,金額愈細,出現錯誤轉帳頻率愈高,他稱,無論涉及金額多少,若對方知悉後刻意不返還款項,已構成觸犯刑法,可向警方檢舉。他又提到,若涉及金額較少,市民有可能因為時間和金錢成本高,而不追討損失,建議行政當局和金融管理實體能有機制跟進處理。 金融管理局回覆本台查詢時表示,過往收到個別有關錯誤轉帳的查詢,會轉介銀行跟進,包括協助聯繫收款人退回款項,或有需要時建議有關人士尋求警方協助。 (葉永貞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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